固定式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是A类机器处所一种很常见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它的系统原理如下图所示:
今天,我们主要研究下国内航行海船上这套灭火系统中的释放控制箱。
法规要求
对于2011年9月1日(11法规生效)以前的船舶,国内法规对于释放控制箱的要求并不是那么严格。
应配置2套独立的控制装置,以将二氧化碳释放至被保护处所,并确保报警装置的动作。其中,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将气体从所储存的容器中排出,另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开启安装在将气体输送至被保护处所的管路上的阀。
对于2011年9月1号(11法规生效)以后的船舶,国内法规对于释放控制箱的要求更加明确。
二氧化碳系统的控制系统应符合如下规定:
1.应设置两套独立的控制装置,以将二氧化碳释放至被保护处所,并确保报警装置的启动。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开启安装在将气体输送至被保护处所的管路上的阀门,另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将气体从所储存的容器中排出。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其按照此顺序操作;
2. 两套控制装置应布置在一个释放箱内,在该箱的特定部位应设醒目标记。如果装有控制装置的释放箱上加锁,用于开启箱子的钥匙应置于设有玻璃面板的盒子里,该盒子应置放在释放箱附近的明显位置处。
检查要点解析
01
释放预报警检查
为了确保预报警装置的启动,通常会在释放控制箱内安装有行程开关,并和报警系统联锁。当打开释放箱门时,行程开关触发,报警响起。为了灭火的有效性,部分船舶会将风油切断也加入到该联锁中,所以检查时,应做好和船上机舱的沟通协调工作。
02
高压启动气瓶及其管路检查
释放控制箱,顾名思义,是为了将二氧化碳气体从储存的钢瓶中释放到被保护处所。主要通过控制箱内高压气瓶驱动二氧化碳钢瓶阀门的打开。所以启动气瓶应具有足够的压力。检查时可检查压力表读数(部分启动气瓶需要打开开关才有读数),观察气动管路是否有漏气。
03
操作顺序检查
CO2释放控制箱内有两套控制装置,分别是用于开启分配阀和CO2气瓶瓶头阀,该顺序不可颠倒。上文中法规要求“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其按照此顺序操作”,但具体什么是切实可行的措施则没有明确。IACS(国际船级社协会)对这条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必须采取硬件联锁方式,保证以规则要求的顺序操作。但是该要求仅可以作为入级船舶的强制要求,对非入级船舶并没有约束力。
所以对于国内船舶,一种是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明确先后顺序,另一种用硬件联锁型式,确保按照此顺序操作(推荐)。
一种硬件连锁型式,开启时,必须先将水平操作杆打开,才可以打开垂直操作杆,从而确保操作顺序。
04
装置钥匙检查
如果装有控制装置的释放箱上加锁,根据法规,检查用于开启箱子的钥匙是否置于设有玻璃面板的盒子里,并放在释放箱附近的明显位置处。
安检常见缺陷及处理意见
供稿|汤智昕
编辑|任伟伟 校对|刘传雷
审核|杨艳